教育部等七部门: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。

据新京报报道,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下发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》号,其中提到在供餐方式上,要求各地…

据新京报报道,教育部等七部门近日下发《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办法》号,其中提到在供餐方式上,要求各地大力推进学校食堂供餐。

学校食堂由学校独立经营管理,不得承包经营或委托经营。尚未建成食堂或者暂时不具备食堂供餐条件的地区,要加快学校食堂的建设和改造,明确食堂供餐实施的时间节点,企业(单位)可以用于过渡期间的膳食。在学校规模较小、交通便利的地区,根据实际情况,在满足必要的送餐条件、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,可利用中心学校或邻近学校食堂实施食堂配餐。对不具备食堂供餐和就餐条件的偏远地区小型学校(教学点),在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前提下,可在学校厨房或家庭(个人)用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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